近日,宁德市总工会发出《关于2024年度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创建“妈妈小屋”的通知》,有意向的用人单位,可于1月24日前向所属地方总工会提交《2024年度新建妈妈小屋预申报表》。
据了解,为关心关爱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群体,支持母乳喂养,保障母婴权益,推动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市总工会已连续多年安排专项资金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建设“妈妈小屋”,今年将继续支持小屋新建工作。
通知明确,各用人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规范创建“妈妈小屋”,为经期、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提供休息放松、母乳喂养的安心舒适场所,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因地制宜在小屋内组织开展女职工健康教育、心理疏导、宣讲读书等活动。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妈妈小屋”标识,在小屋墙上展示“为母爱留出更多空间、让工会服务更有温度”等服务标语;鼓励设置“一平米学习角”,布置标语、展板,推进新思想进“妈妈小屋”等。
根据通知,经地方总工会验收合格的“妈妈小屋”,将在市总工会年度预算内给予一定资金补助,用于“妈妈小屋”环境提升、设备添置等。(闽东日报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