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000万元,拥有全资子公司5家,控股子公司1家,为市国资委管理的市属一级国有企业。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公司当前主要承担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和溪南半岛工业区、漳湾临港工业区的开发建设工作。现根据公司业务开展需要,拟通过询价采购方式确定一家税务师事务所作为我公司税务审计中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资格要求
1.经营资质。参与项目采购的税务师事务所需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税务审计资质;
2.信用记录。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失信等行为。
(二)采购内容
为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宁德市漳湾临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宁德市白马港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兴澳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宁德市三都澳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宁德市金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6家公司提供2023-2025年度税务审计服务(每年费用不超过10万元)。
(三)服务团队
1.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3年(含)以上国有企业年度税务审计主审或参审工作,且其获得税务师证书后工作年限超过5年(含);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含),具有税务师资格的不少于2人(含);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应确保现场驻点审计人员不少于3人(含),且累计现场驻点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含)工作日,其中项目负责人现场驻点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含)工作日。
二、报价方式
本次采购的报价标准依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国税局 福建省地税局关于重新规范福建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中所列示收费标准,以不高于收费标准6折内(其中贸易收入以不高于2.5折)控制,报价上限10万元(不含),最后按收入结构计算总费用(总费用=各收入总额*收费标准*各折扣率),总费用最低的中介机构为本次中选机构(如出现报价金额相同的情况,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最终中选机构)。参与报价的中介机构不得少于3家,少于3家本次采购无效,且中介机构应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金额。
三、报价文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税务师事务所简介;
(二)拟安排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提供在递交材料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四)提供在递交材料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报价单。
以上文件数量各一份,每页须要加盖税务师事务所公章。相应文件装订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四、截止时间
(一)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17:30前。
(二)递交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滨路6-1号华侨大厦8-9层,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三)联系人:张玲娟,联系电话:0593-2023128,手机号:13599181013,传真0593-2023100。
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