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1474 发布时间:2020-08-20 所属分类:政策文件 作者: 来源:宁德市国资委
为了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促进企业层层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2020年7月28日,宁德市国资委印发了新修订的《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宁国资委〔2020〕71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新《考核办法》制定背景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精神,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进一步提高所出资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导向性和针对性,市国资委结合所出资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新《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
新《考核办法》共有二十三条、五个附件,结构框架如下:
(一)总则(第1-4条)。主要内容包括:办法制定的依据、适用的范围以及考核制度的规范和原则。
(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第5-9条)。主要内容包括:年度考核期、企业类型划分、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年度考核程序以及年度考核指标方案执行情况动态监控。
(三)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第10-13条)。主要内容包括:任期考核期、任期考核指标体系、任期考核程序以及任期考核完成情况的年度跟踪和动态监控。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第14-19条)。主要内容包括:考核结果等级、考核奖惩措施。
(五)附则(第20-23条)。主要内容包括:各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可参照执行,以及《考核办法》实施日期等。
(六)附件一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说明和计分细则,附件二为企业管理绩效年度考核评分细则,附件三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说明及计分细则,附件四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加减分细则,附件五为企业年度业绩净利润指标的非经营性影响因素。
三、新《考核办法》的主要变化
(一)完善“一企一策”的考核机制。根据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性质、发展阶段、产业功能和承担政府政策性任务等所处行业和特点,更加科学、合理地设置分类考核指标、指标分值、计分办法等,分类分级开展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二)强化市属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方向。重点考核国企经营性盈利情况,促进企业提高效益。提高企业所对标行业和规模平均值比例,引导企业积极向市场行业方向发展。
(三)调整企业管理绩效年度考核评分细则和加减分细则。重新整理管理绩效的年度考核评分细则,对加减分项内容进行梳理归集,增加存在违规用车被举报事项、在建工程项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问题等扣分事项,增加考核指标管理内容,进一步强化对所出资企业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