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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开展生活垃圾“混装混运”专项整治行动
点击:176 发布时间:2024-04-19 所属分类:热点资讯 作者:管理员 来源:东南网 

为进一步巩固生活垃圾“桶车一色”分类专车专运工作,杜绝“混装混运”行为,即日起,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生活垃圾“混装混运”专项整治行动。

垃圾分类全流程工作中,前端投放、中端收运和末端处理紧密相连,每个环节互相影响、不可或缺,如果收运工作不到位,那么前端投放的分类成果就会付诸东流。

作为垃圾分类的关键环节,中端收运中,收运人员需要严格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确保各类垃圾不“混装混运”。

那么什么是生活垃圾“混装混运”?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混装混运问题是指运输车颜色与装运的桶颜色不符。一辆收运车辆沿一条路线只能收运一类垃圾,“桶、车”种类应当准确对应。例如,收运其他垃圾的收运车辆,不能装运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桶中倒出的垃圾、物品。

按照《宁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以及人员,车辆应当密闭、整洁、完好,有明显的标识;按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并分类运输至规定的转运站或者处置场所,不得混装混运,不得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遗撒、滴漏;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并定期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工作人员表示,遇到出现以下情况,市民可以进行举报。具体如:分类运输车辆未喷涂或张贴统一规范的分类标识;分类运输车辆车容车貌不整洁,混装混运,抛、洒、滴、漏;桶、车种类没有准确对应,桶、车颜色不对应,一辆收运车沿一条线路收运多类垃圾。

“如有发现‘混装混运’‘先分后混’等违法行为,可随时投诉举报,投诉举报讲述清楚违规时间、地点等信息,方便有关部门追踪执法。投诉举报电话,东侨开发区:2823518、蕉城区:2956689、霞浦县:8686337、福鼎市:7818883。”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道。(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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