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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优化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
点击:181 发布时间:2024-04-08 所属分类:热点资讯 作者:管理员 来源:东南网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力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满足多孩家庭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惠民安居的积极作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优化了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新政将于4月10日起施行。

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升至8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提升至45万元。

据悉,我市将执行统一的最高贷款额度政策,取消“在各县(市、区)中心城区外、城市规划区内的,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在各县(市、区)城市规划区外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的规定。

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

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由“正常连续缴存一年(含)以上”调整为“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且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灵活就业人员与正常缴存职工享受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申请贷款缴存条件也相应调整为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放宽还贷提取条件

职工申请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的,取消“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一年后”限制。购房贷款发放后,在满足其他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扩大加装电梯提取支持范围

加大力度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城市既有住房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本人和配偶及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

据了解,缴存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在本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加装电梯的个人出资额。

提高多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

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符合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条件的,每个缴存职工每月提取上限由800元提高到1000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每个缴存职工每月提取上限由800元提高到1000元。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证明以不动产登记证明及房屋登记证明查询结果为准。

推动业务数字化升级

持续推进数据融合,探索“逐月冲房租”和纯商业住房贷款“逐月冲还贷”业务。待业务条件成熟后,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执行。

据介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推进与不动产部门、商业银行数据的融合,优化租房提取和纯商业住房贷款提取频次,将按年提取调整为按月提取。根据目前数据共享情况,“逐月冲房租”业务范围暂限于宁德市城区,其他县市待当地不动产数据共享后实施。纯商业住房贷款“逐月冲还贷”暂限于建设银行,待条件成熟后将扩大到其他商业银行。(闽东日报记者 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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